消防水池是储存灭火用水的混凝土或金属材质箱体,水池里的蓄水是水灭火系统的水源,重要性不言而喻。
消防水池的蓄水容积依据其所负担建筑物的类型、高度、功能等诸多因素确定,又由于消防水泵自灌式吸水的要求,以及消防泵房不应设置于地下三层及以下的要求,以及消防泵房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米的要求,以及室外消防用水取水口吸水高度不应大于5米(消防车吸水高度为6米,停靠于室外地坪的消防车高度是1米)的要求,所以消防水池的设置深度是比较有限的。呼和浩特消防池
为了满足规范所要求的必需消防用水量,所以在确定地下室内消防水池、地下室外埋地消防水池或者整体装配式消防水池时,只能适当的增加占地面积来保证储水了。
确定水池方案时,水池的储水容量尽量是留有一定余量,原因是多方面的,其中之一就是随着消防水池所负担建筑物的高度及功能大幅度提高,未来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只会越来越多,留有余量是为了应对越来越严格的消防审查和验收。
还有个很重要的原因,不少厂区、校区、院区或住宅区内已有消防水池,这个水池是按照原规范而建造,新建建筑物又必须按照现行的相关消防规范执行,除了消防泵房内的相关配件阀门等需增设外,要的难题就是水池有效储水的水量不足。
这样就带来一个很尴尬的事情,由于现行规范中的有效水位和有效储水,原有的消防水池蓄水量就无法满足要求,可是水量的差额又不是很大,想用的话就不够,不用的话就可惜,舍弃原有水池再新建一个,除了新建水池的投资费用外,原水池的闲置也造成了工程浪费。
可能有这样的想法,既然蓄水量不够,再建一个小体积的水池,与原水池共用不就够了吗!
可是,如果新建小水池,那么就得按照现行规范来建造,就是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(新建的和原有的),每座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,并应设置满足有效水位的连通管。呼和浩特消防池
上述出水管和连通管的要求对新建小水池影响不大,主要是小水池出水管需接到原有消防泵房内的水泵吸入管上,就必须破拆消防泵房的侧墙和墙外原有防水层,小水池的连通管需与原水池对接联通,就必须破拆原水池的侧墙和墙外原有防水层,这两个破拆对侧墙影响不大可以另行加固,关键是原有防水层的破坏,尽管可以采用二次防水,可是二次防水与原有防水层是基本无法完全结合的,总会出现无法完全封堵而漏水的情况,以后的日常维护极为麻烦。
新建小水池增加蓄水量的做法基本不可行,那就只能新建大容量消防水池来满足规范要求了!所以确定消防水池的有效蓄水量时,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尽量留有余量,这个余量也可以应对土建专业后期调整对水池水量的影响。